乳業管理規則 第 1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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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直接販賣用之鮮乳及乳製品,應用密閉之容器盛裝,其使用規格應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法之有關規定。 使用前項規定以外之容器者,須經直轄市或縣 (市) 衛生主管機關會同農業主管機關之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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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乳業管理規則第14條的規定,供直接販賣的鮮乳及乳製品,應當使用密閉的容器盛裝,并且容器的規格應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如果要使用前述規定以外的容器,必須經過直轄市或縣 (市) 衛生主管機關會同農業主管機關的認可。 舉例來說,根據「食品衛生管理法」,對於直接販賣的鮮乳及乳製品所使用的容器,有關盛裝容器的規格、標示等均有明確的要求。如果使用其他容器,必須經過衛生主管機關和農業主管機關的認可,以確保符合相關的衛生與安全規範。
- 主管機關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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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