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保險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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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建立農業保險制度,填補天然災害或其他事故對農、林、漁、牧業之損失,提高農業經營保障,安定農民收入,特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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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對於農業保險法第 1 條的條文,根據中華民國法規資料庫中的最新資料,農業保險法的立法宗旨在建立農業保險制度,填補天然災害或其他事故對農、林、漁、牧業之損失,提高農業經營保障,安定農民收入。這個立法宗旨的目的是為了保障農業經營,並且穩定農民的收入。例如,根據判例資料中的一個案例,農業保險法可用於農作物因天然災害受損時的補救措施,以達到維護農民權益的目的。
立法沿革 1 版
(1090512 制定)
為建立農業保險制度,填補天然災害或其他事故對農、林、漁、牧業之損失,提高農業經營保障,安定農民收入,特制定本法。
立法理由本法之立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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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512 制定)
本法之立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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