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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農會法 第 3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農會總幹事執行任務,如有違反法令、章程,致損害農會時,應負賠償責任。
  2. 農會收受與保管之財物,不可抗力致生損害時,總幹事及有關職員負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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