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退休儲金條例施行細則 第 10 條
快速跳轉
農民開始或停止提繳農民退休儲金,均自農(漁)會列表通知勞保局當日起算;郵寄者,以交寄郵局郵戳之日起算。
回 農民退休儲金條例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農民開始或停止提繳農民退休儲金,均自農(漁)會列表通知勞保局當日起算;郵寄者,以交寄郵局郵戳之日起算。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