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會務委員對決議案提出復議,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原決議案尚未著手執行。 二、具有與原決議案相反之理由。 三、應於同次會議全部議案討論完畢後散會前提出。 四、全體會務委員五分之一以上連署。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