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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會議事規則(102.05.10 訂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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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務委員出席會務委員會會議之席次,於報到時抽籤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會議事規則(102.05.10 訂定)第 4 條,會務委員出席會議時的席次是透過抽籤來決定。根據此法條規定,會務委員在出席會議時無法自行選擇席次,而必須透過抽籤來分配。该法條的例子可以参考 "中華民國或台灣的司法院,對曾經發生過的真實事件與相關案例中,做出了以下具有參考價值的裁判書或判決書" 中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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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會議事規則(102.05.10 訂定)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會議事規則(102.05.10 訂定)第 4 條規定:「會務委員出席會務委員會會議之席次,於報到時抽籤定之。」(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會議事規則(102.05.10 訂定)第 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