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 3 條
農田水利事業人員除處長以外之職務等級分一等、二等及三等,各種職務之職等依附表二農田水利事業人員職務等級表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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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事業人員除處長以外之職務等級分一等、二等及三等,各種職務之職等依附表二農田水利事業人員職務等級表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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