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水土保持法第一條第一項規定,本法的立法目的在於實施水土保持的處理與維護,以保育水土資源,涵養水源,減免災害,促進土地合理利用,增進國民福祉。根據第一條第二項規定,如果本法未有明文規定的情形,則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例如在特定情況下,若水土保持法沒有明確的規定,則可適用其他相關的法律。
為實施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以保育水土資源,涵養水源,滅免災害,促進土地合理利用,增進國民福祉,特制定本法。 水土保持,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立法理由闡明制定本法之目的及本法及其他法律之適用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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闡明制定本法之目的及本法及其他法律之適用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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