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醫師、獸醫佐對動物防疫或其他獸醫業務有重大貢獻者,主管機關應予獎勵。
根據獸醫師法第25條,獸醫師、獸醫佐對動物防疫或其他獸醫業務有重大貢獻者,主管機關應予獎勵。這意味著對於在動物防疫或其他獸醫相關業務上有重大貢獻的獸醫師或獸醫佐,應當得到主管機關的獎勵。根據案例,獎勵金的發放應當由相關醫療機構按照醫師的職位類別及經評定的服務成績等事項,在相關醫療基金預算範圍內進行計算核發。
各級獸醫師公會依其級別設理事三人至十五人,監事一人至五人。 前項理、監事之任期不得逾三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獸醫師公會應訂立章程,造具會員簡表及職員名冊,申請所在地社會行政主管機關立案,並應分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備案。
獸醫師、獸醫佐對動物防疫或其他獸醫業務有重大貢獻者,主管機關應予獎勵。
立法理由一、條次變更。 二、修正文字配合家畜傳染病防治條例修正草案,將「家畜」修正為「動物」,並將其他獸醫業務有重大貢獻亦列入獎勵範圍。
各級獸醫師公會依其級別設理事三人至十五人,監事一人至五人。 前項理、監事之任期不得逾三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獸醫師公會應訂立章程,造具會員簡表及職員名冊,申請所在地社會行政主管機關立案,並應分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備案。
一、條次變更。 二、修正文字配合家畜傳染病防治條例修正草案,將「家畜」修正為「動物」,並將其他獸醫業務有重大貢獻亦列入獎勵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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