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用藥品檢驗標準 第 182-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標準適用於第二型豬環狀病毒(Porcine circovirus type 2;PCV2 )全病毒不活化疫苗,或應用基因重組技術表現第二型豬環狀病毒之第二開放閱讀框架(Open read-ing frame 2;ORF2 )基因,經細胞或適當表現系統增殖培養及不活化後加入適當佐劑之疫苗檢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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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適用於第二型豬環狀病毒(Porcine circovirus type 2;PCV2 )全病毒不活化疫苗,或應用基因重組技術表現第二型豬環狀病毒之第二開放閱讀框架(Open read-ing frame 2;ORF2 )基因,經細胞或適當表現系統增殖培養及不活化後加入適當佐劑之疫苗檢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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