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工會法 第 1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休會期間,由理事會處理工會一切事務。
  2. 工會監事審工會簿記帳目,稽查各種事業進行狀況及章程所定之事項,並得會同相關專業人士為之。
  3. 監事之職權於設有監事會之工會,由監事會行使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