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組長以上會務工作人員之聘任,應由理事長依規定標準提經理事會通過,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其任期與理事會同。但新任理事會對原任工作人員,除其犯有重大過失報經主管機關核備後予以解聘或資遣外,仍應繼續聘任。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