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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4 分鐘

勞動基準法 第 4 條(主管機關)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勞動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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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勞動基準法第4條規定,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勞動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勞資糾紛申訴找地方。

Q · 勞資糾紛要找哪個機關?勞動部還是勞工局?

依勞動基準法第4條,主管機關分中央與地方兩級:中央是勞動部(管法規與全國政策),地方是直轄市政府或縣(市)政府(實際執行勞資調解、勞動檢查、申訴受理)。個別勞資爭議要找工作所在地的地方勞工局,例如台北市勞動局、高雄市勞工局。打1955專線最後也是轉介到地方執行,直接找對門才是最快路徑。

白話解讀

勞資糾紛發生的那一刻,你的第一個決定不是「要不要告」,而是「去找誰」。找對門,一個月內調解完畢拿到該拿的錢;找錯門,案子在機關之間踢皮球,三個月過去什麼都沒發生。這條告訴你門在哪裡:中央是勞動部(管政策和全國性事務),但你日常會打交道的是直轄市政府或縣市政府的勞工局(勞動局)。勞資爭議調解、勞動檢查、申訴受理,全部在地方。你在哪裡上班,就去哪裡的地方主管機關。

法律定性

勞動基準法第4條為主管機關權責劃分條款,採取中央與地方雙軌制:中央主管機關為勞動部,負責勞動法規制定、全國性政策與監督;地方主管機關為直轄市政府或縣(市)政府,負責個別勞資爭議調解、勞動檢查執行與申訴受理。本條決定勞工申訴投訴的正確窗口。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勞動部跟勞工局差在哪?

勞動部是中央,管法規與政策;勞工局是地方,管實際申訴調解與勞檢執行。

Q2勞資糾紛要打1955還是直接找勞工局?

1955是入口轉介專線,背後執行還是地方勞工局,直接打地方更快。

Q3工作所在地與公司登記地不同,去哪裡申訴?

原則找工作所在地的勞工局,公司登記地的勞工局也可受理。

Q4勞動檢查由誰執行?

勞動檢查由地方主管機關(勞工局)執行,依勞動檢查法授權。

Q5勞動部以前叫什麼名字?

前身為內政部勞工司、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4年升格為勞動部。

Q6縣市沒有勞工局怎麼辦?

未設勞工局的縣市改由勞工處、社會暨勞動處或社會勞動處承辦。

Q7勞資爭議調解要花錢嗎?

向地方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免費,依法應於7日內組成調解委員會。

Q884-1條責任制核備要找誰?

找地方主管機關核備,可直接電洽勞工局查詢核備狀況。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value_avalue_b
中央主管機關(勞動部)全國勞動法規制定、政策研擬、跨縣市重大爭議協調、勞保勞退基金管理、1955專線受理轉介不直接受理個別勞資爭議調解
地方主管機關(勞工局/處)個別勞資爭議調解、勞動檢查執行、申訴受理、84-1責任制核備、職場安全衛生監督受法規拘束,但執行力度與勞檢人力配置因縣市而異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労働基準法 第97条(労働基準主管局・労働基準監督署)
🇰🇷 韓國근로기준법 第101조(고용노동부 및 지방고용노동관서)
🇨🇳 中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9条(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
🇩🇪 德國ArbSchG § 21(Zuständige Behörden der Länder; BAuA als Bundeseinrichtung)
🇫🇷 法國Code du travail article L8112-1(Inspection du travail; DREETS)
🇺🇸 美國29 U.S.C. § 551 et seq.(U.S. Department of Labor; OSHA; Wage and Hour Di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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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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