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契約法 第 12 條
勞動者於勞動時間外,無勞動之義務,但法定或團體協約有特別規定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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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勞動契約法第12條規定了勞動者在勞動時間外無勞動之義務,除非法定或團體協約有特別規定。根據這個法條,即使在勞動時間外,勞動者仍有可能需要履行特定的勞動義務,這是根據法定或團體協約中的特別規定而定的。這項規定體現了勞動契約法對於勞動時間以外的勞動安排的特殊處理,並確保了勞動者的權益。 參考資料:勞動契約法第12條,並參考相關裁判書或判決書,例如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相關判決案例。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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