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 2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七日為限。
- 家庭照顧假薪資之計算,依各該事假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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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kenlu375840
a year ago
專業證照
違者:2-30萬
7天照顧假
wei1217
2 years ago
司法類科
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家庭照顧假(事假),全年七日為限。
neil93
3 years ago
文科系所
受僱者之配偶未就業時,須有正當理由才能請
reckless
4 years ago
檢警調單位
得 不給予薪資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