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 2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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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七日為限。
- 2.家庭照顧假薪資之計算,依各該事假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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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家庭照顧假為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20 條所定假別,全年七日、併入事假計算,雇主不得因此扣全勤獎金或考績。
Q · 請家庭照顧假會被扣全勤獎金嗎?
不會,雇主扣全勤即違反第 21 條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20 條,受僱者於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全年以七日為限,併入事假計算、薪資依事假規定辦理。雖屬無薪,但依同法第 21 條,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自 2010 年修法後不再限制公司規模,任何規模事業單位的受僱者均適用。
深度解讀
家裡有人生重病、小孩發燒、爸媽要帶去打預防針,你是不是心想「這種事情請假合理吧」,然後用事假扛下來?法律其實替你準備好一個專屬請假制度:家庭照顧假,一年最多 7 天。最關鍵的一件事是:從 2010 年底修法後,這個假不再限制公司規模,不管你在哪種規模的公司都能請。薪資處理跟事假一樣(一般公司事假不支薪),所以很多人覺得「那跟事假有什麼差別」。差別大了:第一,雇主不能拒絕(本法第 21 條);第二,請家庭照顧假不影響全勤獎金、考績。你用事假去照顧小孩,全勤可能被扣;但用家庭照顧假,雇主動了你的全勤就是違法。同樣扣薪,一個保住考績一個沒有。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 易混概念對照
- 6 國規定對照
相關函釋 2 則
立法沿革 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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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