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就業保險法 第 33 條(就業保險基金之來源)

  1. 1.就業保險基金之來源如下: 一、本保險開辦時,中央主管機關自勞工保險基金提撥之專款。 二、保險費與其孳息收入及保險給付支出之結餘。 三、保險費滯納金。 四、基金運用之收益。 五、其他有關收入。
  2. 2.前項第一款所提撥之專款,應一次全數撥還勞工保險基金。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就業保險法第 33 條明定就保基金五項來源,並要求開辦時向勞保借的啟動專款一次全數撥還,讓兩基金財務獨立。

Q · 就業保險基金的錢從哪裡來?

依就業保險法第 33 條,就業保險基金有五個來源:開辦時自勞工保險基金提撥的專款、保險費與孳息及給付結餘、保險費滯納金、基金運用收益、其他有關收入。第二項另規定開辦時提撥的專款應一次全數撥還勞工保險基金,使就保基金與勞保基金財務上各自獨立。

白話解讀

就業保險基金大約一千億台幣在運作。這條規定它的五個錢源:你每個月繳的保費、保費的孳息、滯納金、基金投資收益、其他雜項收入。但真正有故事的是第二項:當初就保制度從勞保獨立出來時,向勞保基金「借」了三百八十三億當啟動金。2009 年這條條文修改,明確規定這筆錢要「一次全數撥還」勞保基金。為什麼?因為就保基金累積到近千億,不缺這筆錢,而且在法理上本來就不該長期占用勞保的責任準備金。這不只是會計事件,它代表就保從「寄居者」長成「獨立個體」的那個瞬間。對你來說真正重要的是:這個基金獨立且自成一池,它的穩定性不依賴稅收,而是依賴你和你同事們持續繳保費。

法律定性

就業保險法第 33 條規定就業保險基金的五項法定來源:開辦時自勞工保險基金提撥之專款、保險費與孳息及給付結餘、保險費滯納金、基金運用收益、其他相關收入;並明定開辦專款應一次全數撥還勞工保險基金,確立就業保險基金財務獨立於勞工保險基金之原則。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就業保險基金的錢從哪裡來?

依就業保險法第 33 條,就保基金有五項來源:開辦時自勞保基金提撥之專款、保險費與孳息及給付結餘、保險費滯納金、基金運用收益、其他有關收入。

Q2就保基金跟勞保基金是同一個嗎?

不是。兩者獨立帳戶、獨立給付,財務健康度需分開評估;就保採隨收隨付且給付期間有限,結構壓力小於勞保老年給付。

Q3向勞保借的開辦專款還了嗎?

2009 年修法明定開辦專款應一次全數撥還勞工保險基金,已完成歸還,使就保基金財務完全獨立。

Q4就業保險基金是什麼?

為辦理失業給付等就業保險給付而設的專款基金,採隨收隨付,與勞保基金分立。

Q5什麼是開辦專款?

就保 2003 年開辦時向勞保基金借的約 383 億啟動金,依法須一次全數撥還。

Q6就保基金有多少錢?

累存達千億等級,每年由保險人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第 34 條第 3 項)。

Q7就保基金怎麼進帳?

靠雇主與勞工每月繳保費、政府挹注、滯納金、基金投資收益持續匯入。

Q8就保保費怎麼分攤?

雇主負擔 7 成、勞工 2 成、政府 1 成(第 40 條)。

Q9怎麼分辨薪資單上的勞保費和就保費?

兩筆分列、兩個基金、兩套邏輯,就保費對應失業給付等就業保險給付。

Q10怎麼判斷就保基金穩不穩?

看就業人口與保費流入是否穩定;隨收隨付下只要就業人口不大幅萎縮,流動性風險低。

Q11就保基金 vs 勞保基金差在哪?

就保短期、給付期間有限、財務獨立;勞保含長期老年給付、結構負擔重。

Q12就保基金破產會不會拖累勞保?

不會連動。2009 撥還專款後兩基金財務完全分立、各自核算。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項目就業保險基金(本條)勞工保險基金
基金性質短期社會保險,給付期間最長 9 個月含長期老年給付,結構性負擔重
財務獨立2009 年撥還開辦專款後完全獨立獨立帳戶,曾借出就保啟動金
保費分攤雇主 7/勞工 2/政府 1(第 40 條)比例與制度設計不同
破產風險來源就業人口大幅萎縮才衝擊老年給付長期負擔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雇用保険法(雇用勘定の財源:保険料及び国庫負担)
🇰🇷 韓國고용보험법(고용보험기금의 재원)
🇨🇳 中國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基金的来源)
🇩🇪 德國SGB III §§ 340 ff.(Arbeitslosenversicherung:Finanzierung durch Beiträge)
🇫🇷 法國régime d'assurance chômage(financement de l'Unédic par cotisations)
🇺🇸 美國Federal Unemployment Tax Act, 26 U.S.C. § 3301 ff.(unemployment trust fund)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還有 10 題問答 · 易混淆概念對照 · 6 國規定比較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