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 14 條
- 1.製造者、輸入者、供應者或雇主,對於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管制性化學品,不得製造、輸入、供應或供工作者處置、使用。但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者,不在此限。
- 2.製造者、輸入者、供應者或雇主,對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優先管理化學品,應將相關運作資料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 3.前二項化學品之指定、許可條件、期間、廢止或撤銷許可、運作資料內容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把化學品分兩級:管制性化學品原則禁止、須許可才能運作;優先管理化學品不禁止但須報請備查。
Q · 市面上買得到的化學品,公司就能合法拿來用嗎?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第1項,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為「管制性化學品」者,原則上禁止製造、輸入、供應或供工作者處置、使用,除非取得許可。次一級的「優先管理化學品」不禁止,但須將運作資料報請主管機關備查。關鍵在於「買得到」不等於「能合法運作」,搞錯等級會讓整條製程或商品違法停擺。
白話解讀
化學品的管制有層級。最嚴的一級叫「管制性化學品」,被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後,原則上禁止製造、輸入、供應,連給工作者使用都不行,除非你拿到許可。次一級叫「優先管理化學品」,沒禁止,但你必須把運作資料報請主管機關備查,讓政府盯著它的流向。你可能以為市場買得到的東西就是合法可用的,但「買得到」和「你能合法運作」是兩回事。某些高毒性、致癌性的物質,政府是用「原則禁止、例外許可」的方式在管,搞錯了等級,整條供應鏈都踩雷。
法律定性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為化學品分級源頭管制規範:將高危害物質區分為「管制性化學品」(原則禁止、例外許可)與「優先管理化學品」(不禁止但須運作資料備查),授權中央主管機關以辦法訂定指定、許可條件、期間及備查內容,構成台灣危害性化學品源頭管控的核心機制。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管制性化學品和優先管理化學品差在哪?▾
管制性化學品是「原則禁止、例外許可」,沒拿到主管機關許可,製造、輸入、供應、使用全都不行;優先管理化學品不禁止,但運作資料要報請主管機關備查。判斷你手上的品項屬於哪一級,直接決定你是「要申請許可」還是「報備查就好」,這是兩套完全不同的合規動作,第一步一定要先確認等級。
Q2我們一直在用的原料突然被列管了怎麼辦?▾
若被列為管制性化學品,你必須依規定申請許可,否則連既有使用都變違法;可選擇申請許可、改用替代品或停用。主管機關通常會先預告再正式公告,盯緊預告階段,這段時間是你決定對策、避免突然斷料或違法的關鍵窗口。
Q3管制性化學品是什麼?▾
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原則禁止製造輸入供應使用、須取得許可才能運作的高危害化學品,常見於高毒性或致癌性物質。
Q4優先管理化學品是什麼?▾
經指定但不禁止運作的化學品,運作者須將相關運作資料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讓政府掌握流向。
Q5管制性和優先管理差在哪?▾
管制性是原則禁止、例外許可;優先管理是不禁止、但要報備查。兩種等級、兩套義務,不能搞混。
Q6什麼叫源頭管制?▾
在製造、輸入、供應等供應鏈源頭就介入管理,而非等使用端出事才管,目的是把高危害物質擋在進場前。
Q7化學品被列為管制性怎麼申請許可?▾
依管制性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許可管理辦法,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運作許可申請,核准後在許可範圍內運作。
Q8優先管理化學品怎麼報備查?▾
依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將運作資料於規定期限內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Q9怎麼確認手上原料是不是被列管?▾
比對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管制性與優先管理化學品清單,並要求上游供應商書面提供管制等級與許可狀態。
Q10原料突然被列管要怎麼因應?▾
盯緊預告期評估三條路:申請許可、改用替代品或停用;管制性者在生效日前未處理即陷違法。
Q11管制性化學品 vs 優先管理化學品哪個嚴?▾
管制性嚴得多,無許可全面禁止;優先管理只要報備查即可運作。
Q12第14條 vs 第13條新化學物質登記差在哪?▾
§13 管的是清單以外的新化學物質須先登記,§14 管的是已被指定列管的高危害化學品分級管制,前者是入場登記、後者是分級管制。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管制性化學品 | 優先管理化學品 |
|---|---|---|
| 管制強度 | 原則禁止、例外許可 | 不禁止、僅須報備查 |
| 運作前提 | 須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 | 無須許可,運作資料報備查即可 |
| 未遵守後果 | 製造輸入供應使用全面違法 | 未報備查屬違反,依罰則處分 |
| 授權辦法 | 管制性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許可管理辦法 | 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 |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還有 10 題問答 · 易混淆概念對照 · 6 國規定比較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