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 5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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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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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職安法第 55 條規定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4 條,自指定日起生效,非公布日。
Q · 職安法是總統公布當天就生效嗎?
不是,施行日由行政院另定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55 條,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4 條,凡規定由命令指定施行日期的法律,自該指定日起才生效,不是公布日。職安法部分條文採分階段施行,判斷某項義務何時生效,須查行政院發布的施行日期命令,而非公布日。
深度解讀
你以為總統一公布,法律隔天就上路?這條告訴你不是。職業安全衛生法的最後一條,把「什麼時候開始生效」這件事整碗交給行政院決定。意思是:條文白紙黑字印好了、總統也公布了,但只要行政院還沒挑日子,這部法對你就還不能用,你也還不必遵守。這個落差不是文字遊戲。職安法當年把保護範圍從傳統「勞工」一口氣擴大到所有「工作者」(包含自營作業者、實習生、志工等),這個天翻地覆的擴張,真正開始對雇主產生法律拘束力的那一天,不是公布日,而是行政院在這條授權下另外指定的施行日。看懂這條,你才知道一部法律真正「開機」的時間點要去哪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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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沿革 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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