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對於車輛於軌道上有滑走之虞時,應設置防止滑走之裝置。
根據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136 條,雇主對於車輛於軌道上有滑走之虞時,應設置防止滑走之裝置。這表示在工作場所中,車輛在軌道上有可能產生滑走的情況下,雇主需要提供相應的裝置來預防這種情況的發生。例如,如果是在車站的軌道上操作車輛,雇主可能需要提供防止車輛滑動或脫軌的安全裝置,例如防滑橡膠墊或其他防滑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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