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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 246 條
雇主對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接觸絕緣被覆配線或移動電線或電氣機具、設備之虞者,應有防止絕緣被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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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246 條,雇主對勞工在作業中或通行時,有接觸絕緣被覆配線或移動電線或電氣機具、設備之虞者,應有防止絕緣被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這表示雇主需要提供相應的設施,以防止絕緣被破壞或老化導致感電危害的發生。 舉例:假設一家工廠中有高壓電氣設備,根據此條款,雇主應該提供定期檢查和保養絕緣部件的安排,以確保絕緣被覆不會破損或老化,進而避免感電危害的發生。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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