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使勞工於室內作業場所以散布或噴布方式從事第二條第二項第十一款之施釉作業時,應於該作業場所設置局部排氣裝置。
根據鉛中毒預防規則第14條,在散布或噴布方式從事施釉作業時,雇主應設置局部排氣裝置。這項規定旨在保護勞工免受室內施釉作業所產生的有害氣體影響。與此相關的參考資料可在環境保護署或勞動部的相關法規中找到,例如環境保護署空氣污染防制法規或勞動部的職業安全衞生法規。其中,對於噴漆作業的排氣設備要求,可以參考環境保護署或勞動部的相關技術規範或安全規定。例如,在類似的案例中,雇主應該依法設置適當的排氣系統,以保護勞工免受有害氣體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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