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社群看板
專欄文章
法律徵信社
AI 問答
Beta
問答 Q&A
訂閱方案
團隊介紹
服務條款
與我們聯繫
路過的訪客
註冊
登入
in
全國法規
免費下載 App
我的書籤
in
全國法規
第 四 章 自動檢查
>
第 一 節 機械之定期檢查
>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 15-2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加入書籤
預約專人解說法規條文
雇主對高空工作車,應每月依下列規定定期實施檢查一次: 一、制動裝置、離合器及操作裝置有無異常。 二、作業裝置及油壓裝置有無異常。 三、安全裝置有無異常。
找編章節
第 一 章 總則 §1
開新分頁
第 二 章 職業安全衛生組織及人員 §2-1
開新分頁
第 三 章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措施 §12-1
開新分頁
第 四 章 自動檢查 §13
開新分頁
第 一 節 機械之定期檢查 §13
開新分頁
第 二 節 設備之定期檢查 §27
開新分頁
第 三 節 機械、設備之重點檢查 §45
開新分頁
第 四 節 機械、設備之作業檢點 §50
開新分頁
第 五 節 作業檢點 §64
開新分頁
第 六 節 自動檢查紀錄及必要措施 §79
開新分頁
第 五 章 報告 §86
開新分頁
第 六 章 附則 §88
開新分頁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法律徵信社
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