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 54 條
雇主對人字臂起重桿,應於每日作業前依下列規定實施檢點,對置於瞬間風速可能超過每秒三十公尺(以設於室外者為限)或四級以上地震後之人字臂起重桿,應就其安全狀況實施檢點: 一、過捲預防裝置、制動器、離合器及控制裝置之性能。 二、鋼索通過部分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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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54條,雇主對於人字臂起重桿,需在每日作業前進行檢點,特別是對於可能受到高風速或地震影響的起重桿,應加強安全檢點。具體來說,應該檢查過捲預防裝置、制動器、離合器及控制裝置的性能,以及鋼索通過部分的狀況。 舉例來說,假設在室外進行起重作業時,突然的強風可能對起重桿構成危險,此時雇主就需要確保起重桿的安全狀況。另外,如果地震等自然災害發生後,同樣需要進行更加嚴格的檢點,以確保起重桿的安全性能。 參考資料: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I0050038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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