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 5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雇主對人字臂起重桿,應於每日作業前依下列規定實施檢點,對置於瞬間風速可能超過每秒三十公尺(以設於室外者為限)或四級以上地震後之人字臂起重桿,應就其安全狀況實施檢點: 一、過捲預防裝置、制動器、離合器及控制裝置之性能。 二、鋼索通過部分狀況。
雇主對人字臂起重桿,應於每日作業前依下列規定實施檢點,對置於瞬間風速可能超過每秒三十公尺(以設於室外者為限)或四級以上地震後之人字臂起重桿,應就其安全狀況實施檢點: 一、過捲預防裝置、制動器、離合器及控制裝置之性能。 二、鋼索通過部分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