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施勞動檢查,貫徹勞動法令之執行、維護勞雇雙方權益、安定社會、發展經濟,特制定本法。
不知道。
本法所稱工廠,依工廠法第一條之規定。
為實施勞動檢查,貫徹勞動法令之執行、維護勞雇雙方權益、安定社會、發展經濟,特制定本法。
立法理由一、參照一般立法體制,於首條揭示本法制定宗旨。 二、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八條之規定,就本法原條文未加具標點符號者,均於修正條文加具之。
本法所稱工廠,依工廠法第一條之規定。
一、參照一般立法體制,於首條揭示本法制定宗旨。 二、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八條之規定,就本法原條文未加具標點符號者,均於修正條文加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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