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 73 條
快速跳轉
- 1.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四月三十日施行。
- 2.本辦法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月十二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十一年四月三十日施行;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回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