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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受理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申請案件收費標準 第 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法第五條短期補習班申請聘僱外國專業人才從事具專門知識、技術或外國語文教學工作之聘僱許可或展延聘僱許可,每件應繳納新臺幣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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