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受理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申請案件收費標準 第 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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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專業人才依本法第十條申請從事藝術工作之許可或展延許可,每件應繳納新臺幣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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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業名詞
- 第十條條文
-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 第 10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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