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受理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申請案件收費標準 第 5 條
快速跳轉
外國人依本法第十一條申請從事專業工作之許可,每件應繳納新臺幣一百元。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勞動部受理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申請案件收費標準第 5 條,對於外國專業人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之成年子女申請工作許可,每件應繳納新臺幣一百元。這裡使用的參考資料是《外國人就業許可手續與標準》,根據該標準,對於這類特定人才的許可申請收費標準確實是每件一百元。
- 第十一條條文
- 業名詞
-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 第 11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勞動部受理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申請案件收費標準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