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第四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者,處製造、進口或販賣者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一鍵將「空氣污染防制法 第72條」送入 AI 平台,快速理解重點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