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主管機關許可查驗機構執行查驗業務之查驗類別如下: 一、組織型:其查驗項目如附表一。 二、專案型:其查驗項目如附表二。 三、產品碳足跡:其查驗項目如附表三。 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查驗類別及其查驗項目。
根據「溫室氣體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許可查驗機構執行查驗業務的查驗類別包括組織型和專案型,其查驗項目則需符合相應的規定,具體內容可參考附表一和附表二,另外還包括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查驗類別及其查驗項目。這些規定的依據是「溫室氣體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第9條。 參考資料: 溫室氣體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了中央主管機關許可查驗機構執行查驗業務的查驗類別和相應的查驗項目。根據台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的官方網站資料,《溫室氣體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已於2018年4月17日修正公告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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