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室氣體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 第 10 條
快速跳轉
申請查驗機構許可證者,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非公營事業之公司、財團法人、公營事業或非環境保護主管機關之政府機關(構)。 二、依申請許可之查驗類別置足額查驗人員: (一)組織型查驗類別下置至少三名查驗人員,其中二名為專職主導查驗員。 (二)專案型查驗類別下置至少二名專職主導查驗員。 (三)產品碳足跡查驗類別下置至少二名專職主導查驗員。 三、取得中央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認證機構核發之溫室氣體認證證書。
深度解讀
抱歉,我不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可證名詞
- 非名詞
- 業名詞
- 法人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 認證名詞
- 核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溫室氣體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