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民用航空器噪音管制標準4

快速跳轉

中華民國六十六年十月五日以前曾申請原型機適航證書,並在七十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以後重新修改其機型設計之次音速噴射飛機之噪音管制標準如下表: ┌─┬─┬───┬────┬───┬────┬────────┐│測│引│起飛重│起飛重量│起飛重│起飛重量│起飛重量介於上、││ │擎│量之上│大於或等│量之下│小於或等│ ││ │數│限值(│於上限值│限值(│於下限值│下限值間之噪音管││ │目│公斤重│之噪音管│公斤重│之噪音管│ ││點│ │) │制標準 │) │制標準 │制標準 │├─┼─┼───┼────┼───┼────┼────────┤│進│ │二八○│108 │三五、│101 │89.03+7.75 log M││場│ │、○○│ │○○○│ │ ││音│ │○ │ │ │ │ ││量│ │ │ │ │ │ │├─┼─┼───┼────┼───┼────┼────────┤│橫│ │四○○│106 │三五、│97 │83.87+8.51 log M││向│ │、○○│ │○○○│ │ ││音│ │○ │ │ │ │ ││量│ │ │ │ │ │ │├─┼─┼───┼────┼───┼────┼────────┤│起│二│三二五│104 │四八、│93 │70.62+13.29 logM││飛│具│、○○│ │三○○│ │ ││音│以│○ │ │ │ │ ││量│下│ │ │ │ │ ││ ├─┼───┼────┼───┼────┼────────┤│ │三│三二五│107 │三四、│93 │介於三四、○○○││ │具│、○○│ │○○○│ │至六六、七二○公││ │ │○ │ │ │ │斤重間為 67.56+1││ │ │ │ │ │ │6.61log M ,介於││ │ │ │ │ │ │六六、七二○至三││ │ │ │ │ │ │二五、○○○公斤││ │ │ │ │ │ │重間為 73.62+13.││ │ │ │ │ │ │29 log M ││ ├─┼───┼────┼───┼────┼────────┤│ │四│三二五│108 │三四、│93 │介於三四、○○○││ │具│、○○│ │○○○│ │至一三三、四五○││ │以│○ │ │ │ │公斤重為 67.56+1││ │上│ │ │ │ │6.61 log M,介於││ │ │ │ │ │ │一三三、四五○至││ │ │ │ │ │ │三二五、○○○公││ │ │ │ │ │ │斤重為 74.62+13.││ │ │ │ │ │ │29 logM 。 │├─┼─┴───┴────┴───┴────┴────────┤│備│1.各音量測量點同前條備註 1.、2.、3.。 ││註│2.單位為 EPN dB ,M 代表最大起飛重量(千公斤重)。 │└─┴────────────────────────────┘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此為付費內容,免費看 1 次

白話解讀

對不起,我不知道該法條的逐條解釋。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民用航空器噪音管制標準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民用航空器噪音管制標準第 4 條規定:「中華民國六十六年十月五日以前曾申請原型機適航證書,並在七十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以後重新修改其機型設計…」(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民用航空器噪音管制標準第 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