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水污染防治法 第 1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污水下水道建設與污水處理設施,應符合水污染防治政策之需要。
  2. 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訂定水污染防治方案,每年向立法院報告執行進度。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