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水污染防治法64

快速跳轉

本法所定之處罰,除另有規定外,在中央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之,在直轄市由直轄市政府為之,在縣(市)由縣(市)政府為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水污染防治法第 64 條規定了處罰的主管機關,包括中央的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直轄市的市政府以及縣(市)的縣(市)政府。根據這個法條,各級政府有權利對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的行為進行處罰。参考资料为水污染防治法第 64 條 (87.08.12)。

立法沿革 1

(0910425 全文修正)

本法所定之處罰,除另有規定外,在中央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之,在直轄市由直轄市政府為之,在縣(市)由縣(市)政府為之。

立法理由一、條次修正,本條為原條文第五十六條移列。   二、增訂中央處分之權責機關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0910425 全文修正)

一、條次修正,本條為原條文第五十六條移列。   二、增訂中央處分之權責機關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水污染防治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水污染防治法第 64 條規定:「本法所定之處罰,除另有規定外,在中央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之,在直轄市由直轄市政府為之,在縣(市)…」(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水污染防治法第 6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水污染防治法第 64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