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法 第 65 條
快速跳轉
(刪除)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相關函釋 1 則
立法沿革 2 版
(0910425 全文修正)
依本法所處之罰鍰,經限期繳納,屆期仍不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
立法理由條次修正,本條為原條文第五十七條移列,並酌作文字修正。
(1040122 刪除)
(刪除)
立法理由現行行政執行法已有行政執行之相關規定,爰刪除之。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0910425 全文修正)
條次修正,本條為原條文第五十七條移列,並酌作文字修正。
(1040122 刪除)
現行行政執行法已有行政執行之相關規定,爰刪除之。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水污染防治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