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廢水代處理業與事業廢水委託處理管理辦法 第 2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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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處理業於其他場所設置代處理設施時,應另行申請核發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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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事業廢水代處理業與事業廢水委託處理管理辦法第 25 條,代處理業於其他場所設置代處理設施時,應另行申請核發許可證。根據參考資料中的環保署的相關規定,可以舉一個與此相關的例子就是,環保署對於代處理業設置代處理設施的核發許可證有明確的規定,所以代處理業在其他場所設置代處理設施時,必須依法另行申請核發許可證。
- 核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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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