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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清理機構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辦法所稱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清理機構 (以下簡稱清理機構) ,指接受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所有人、尸用人或管理人委託擔任其設施管理人或清理其設施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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