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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處理標準 第 2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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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公告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於辦理土壤處理許可證之申請、展延及變更時,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為之。

深度解讀

根據土壤污染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法第27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公告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於辦理土壤處理許可證之申請、展延及變更時,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為之。這條法規的參考來源是《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法》。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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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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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土壤處理標準第 27 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公告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於辦理土壤處理許可證之申請、展延及變更時,應以網路傳…」(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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