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機動車輛回收清除處理辦法 第 2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基金會依第二十二條收取之費用,其用途包括左列各項: 一、廢機動車輛之回收清除、處理作業。 二、廢機動車輛回收宣導作業。 三、廢機動車輛資源回收、再生之研究發展。 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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