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 第 1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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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依照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9條,本法及本細則所定之告發單、處分書及移送書或其他書表之格式,除另有規定者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這表示法規所訂定的告發單、處分書等文件的格式,若沒有其他規定,則由中央主管機關決定。這個規定在確保文件格式統一性和合法性方面扮演著重要角色。 與參考資料相關的範例: 根據最新的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中央主管機關可以根據特定情況,制定最新的告發單、處分書等文件的格式,以符合法律目的和需要。這樣可以確保文件格式的適用性和遵守性。
- 告發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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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