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所得利益認定及核算辦法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依本法裁處罰鍰,裁處額度已達法定罰鍰最高額,行為人違法所得之利益超過法定罰鍰最高額者,裁處機關得於所得利益之範圍內酌量加重裁處,不受法定罰鍰最高額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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