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用藥管理法 第 5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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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讀
根據環境用藥管理法第56條規定,各級主管機關所應收取的規費標準,是由中央主管機關來定。這表示規費的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來規定,各級主管機關按照這些標準來收取規費。這條法規保障了規費標準的統一性和公正性。 參考資料: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官方網站 依據參考資料中的相關法規,可以舉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對於環境用藥管理法的解釋和規定,確保各級主管機關依法收取規費,確保了規費標準的一致性和合理性。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立法沿革 2 版
- 主管機關名詞
- 規費名詞
本條有 2 段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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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