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第 1 條
為防制毒性化學物質及關注化學物質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掌握國內化學物質各項資料,據以篩選評估毒性化學物質及關注化學物質,特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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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條所規定的目的,該法是為了防制毒性化學物質及關注化學物質對環境和人體健康的污染和危害,並藉由掌握國內化學物質資料來進行篩選和評估。這些資料包括了化學物質的成分、使用、貯存、廢棄等相關行為,以及其對環境和人體健康的影響。這條法規的目的是為了有效管理和監控毒性化學物質和關注化學物質的使用和處理,以保護環境和公眾健康。 參考資料: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條 - 環保署發布之《毒性化學物質及其管制濃度與大量運作基準一覽表》 - 環保署相關法規公告及文件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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