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預防及整治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確保土地及地下水資源永續利用,改善生活環境,維護國民健康,特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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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預防及整治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確保土地及地下水資源永續利用,改善生活環境,增進國民健康,特制定本法。 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立法理由揭示本法立法目的及本法與其他法律之適用順序。
為預防及整治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確保土地及地下水資源永續利用,改善生活環境,維護國民健康,特制定本法。
立法理由一、參照其他環保法律,將原條文第一項後段之「增進」修正為「維護」。 二、本法與其他法律之適用順序仍需個案判斷,並不因原條文第二項之規定而取得相對於其他所有法律之特別法地位,反因此衍生困擾,爰依現行法制作業體例,刪除原條文第二項規定。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揭示本法立法目的及本法與其他法律之適用順序。
一、參照其他環保法律,將原條文第一項後段之「增進」修正為「維護」。 二、本法與其他法律之適用順序仍需個案判斷,並不因原條文第二項之規定而取得相對於其他所有法律之特別法地位,反因此衍生困擾,爰依現行法制作業體例,刪除原條文第二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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