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除第十一條自本法公布一年後施行外,其餘自公布日施行。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57條規定了本法的施行時間。根據法律,除了第十一條之外的所有條款,自本法公布日施行。這表示該法律除了特定的條款外,其他條款在公布後即可生效。這項規定確保該法律可以盡快地被實施,以達到預防及整治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目的。
本法除第十一條自本法公布一年後施行外,其餘自公布日施行。
立法理由條次變更,本條為原條文第五十一條移列,酌作文字修正。
條次變更,本條為原條文第五十一條移列,酌作文字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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