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應於每年一月三十一日以前訂定環境教育計畫,推展環境教育,所有員工、教師、學生均應於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參加四小時以上環境教育,並於翌年一月三十一日以前,以網路申報方式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報當年度環境教育執行成果。 前項環境教育,得以環境保護相關之課程、演講、討論、網路學習、體驗、實驗(習)、戶外學習、參訪、影片觀賞、實作及其他活動為之。 前項戶外學習應選擇環境教育設施或場所辦理。 各級主管機關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鼓勵、協助民營事業對其員工、社區居民、參訪者及消費者等進行環境教育。
立法理由一、為落實推動環境教育,爰規定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應訂定環境教育計畫,並列明其所有員工、教師、學生均應每年參加四小時之環境教育,並每年用網路申報執行成果,訂定第一項;所稱環境教育,不包含依本法施以之環境講習時數。 二、列明多元化之環境教育執行方式,以利辦理,訂定第二項。 三、如採戶外學習,應選擇環境教育設施或場所,方能確保品質,達到預期之成效,訂定第三項。 四、各級主管機關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鼓勵、協助民營事業對其員工、社區居民、參訪者及消費者等進行環境教育,爰訂定第四項。
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每年應訂定環境教育計畫,推展環境教育,所有員工、教師、學生均應參加四小時以上環境教育。 前項之環境教育計畫於執行前應提報主管機關,並於計畫完成後一個月內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報;其執行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之。 第一項環境教育,應以環境保護相關之課程、演講、討論、網路學習、體驗、實驗(習)、戶外學習、影片觀賞、實作及其他活動為之。 前項戶外學習應選擇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辦理。 各級主管機關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鼓勵、協助民營事業對其員工、社區居民、參訪者及消費者等進行環境教育。
立法理由照委員修正動議修正通過。
一、為落實推動環境教育,爰規定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應訂定環境教育計畫,並列明其所有員工、教師、學生均應每年參加四小時之環境教育,並每年用網路申報執行成果,訂定第一項;所稱環境教育,不包含依本法施以之環境講習時數。 二、列明多元化之環境教育執行方式,以利辦理,訂定第二項。 三、如採戶外學習,應選擇環境教育設施或場所,方能確保品質,達到預期之成效,訂定第三項。 四、各級主管機關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鼓勵、協助民營事業對其員工、社區居民、參訪者及消費者等進行環境教育,爰訂定第四項。
照委員修正動議修正通過。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