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法 第 2 條(出版品分類)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出版品分左列三類: 一 新聞紙類 甲 新聞紙 指用一定名稱,其刊期每日或每隔六日以下之期間按期發行者而言。 乙 雜 誌 指用一定名稱,其刊期在七日以上三月以下之期間按期發行者而言。 二 書籍類 指雜誌以外裝訂成本之圖書冊籍而言。 三 其他出版品類 前兩款以外之一切出版品屬之。
出版品分左列三類: 一 新聞紙類 甲 新聞紙 指用一定名稱,其刊期每日或每隔六日以下之期間按期發行者而言。 乙 雜 誌 指用一定名稱,其刊期在七日以上三月以下之期間按期發行者而言。 二 書籍類 指雜誌以外裝訂成本之圖書冊籍而言。 三 其他出版品類 前兩款以外之一切出版品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