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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法5編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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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稱編輯人者,謂掌管編輯出版品之人。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出版法第5條規定編輯人指的是掌管編輯出版品的人。根據此法規,編輯人在整理出版品時負有相關的責任和權利。這一法條的範例可參考出版法第22條和出版法施行細則第22條的規定,具体细节可在相关法律文件中找到。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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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出版法第 5 條規定:「本法稱編輯人者,謂掌管編輯出版品之人。」(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出版法第 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