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 50 條(侵權行為之準據法)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侵權行為依損害發生地之規定。但臺灣地區之法律不認其為侵權行為者,不適用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