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 第 3 條
快速跳轉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第3條,所謂的主管機關指的是中央二級或相當二級以上機關、獨立機關、直轄市政府、直轄市議會、縣(市)政府及縣(市)議會。這意味著這些機關可以根據這個辦法來支給加班費。 我不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
- 主管機關名詞
- 獨立機關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